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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的制度

发表时间: 2024-03-19 20:44:12 作者: 行业动态

  1)、所有已施工建设完好的设施应达到安全使用的标准和要求并有健全的消防系统;

  3)、电线电缆的敷设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做固定;连接处一定要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做连接;

  4)、生活场区设施应卫生整洁,污水排放应有统一规划安排,不允许直接排入河道、农田、鱼塘等,满足环保要求。

  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书。所有拟进场的设备均应进行进场检验与验收,签交进场安全合格证方可进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工区的统一规划,符合技术交底,应具备可靠的安全使用性能,坚固耐用。

  3)、建立完整设备进场联合验收制度,设备进场应经过质检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联合验收。对安全未经验收或安全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撤出现场。

  4)、特定种类设备必须按规定送具有技术资质的质检单位安全、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6)、进场的设备,均应达到二类技术状况及以上。即该设备虽然部分机件磨耗,但主要部分基本正常,能继续安全运作,附件、仪表基本齐全正常,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一)凡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生活区域、用电设备、运输车辆等都必须要经过安全验收之后,才能投入生产使用。

  (二)对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后的安全检查应贯穿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保证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生产设备设施的完整和安全。

  应根据各施工作业工区的生产设备设施特点针对性的采取保护的方法,防止生产设备设施受到损坏、污染等破坏:

  根据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细则》的通知及中交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所属各单位相应成立生产设备设施安全验收小组,成员应包括工区长、作业工区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安质员、施工员等人员。并建立生产设备设施安全验收制度,做好设备设施验收记录,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现场值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当班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损坏、破坏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工区负责人及项目部领导小组,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项目部领导小组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按相关安全标准规定要求做安全,对设备安全性做出确认并填写设备进场安全验收记录。设备进场安全验收的原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