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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阳性均为地铁安检员!该地7个地铁站关闭12个城区今起核酸检验测试:保持原地相对静止

发表时间: 2024-03-12 05:31:38 作者: 6LNZ系列组合米机

  国家卫健委31日通报,30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广西32例,甘肃31例,四川5例,上海3例,福建1例,河南1例,广东1例),含45例由无症状感染的人转为确定诊出的病例(甘肃24例,广西19例,四川2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的人360例(广西143例,甘肃103例,山东53例,河南33例,兵团8例,天津7例,四川5例,上海3例,广东2例,新疆2例,湖南1例)。

  7月30日上午,天津市在重点人群例行核酸筛查中发现1名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阳性感染者,为地铁安检员。截至7月30日下午18时,疾控部门在其隔离管控的密切接触者中筛查又发现4名阳性感染者,均为地铁安检员。

  阳性感染者1, 女,27岁,居住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地铁安检员,系重点人群例行筛查发现,7月30日采集鼻咽拭子,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结果呈阳性。

  阳性感染者2,女 ,20岁,居住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地铁安检员,系管控人员筛查发现,7月30日采集鼻咽拭子,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结果呈阳性。

  阳性感染者3,女,20岁,居住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地铁安检员,系管控人员筛查发现,7月30日采集鼻咽拭子,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结果呈阳性。

  阳性感染者4,女,25岁,居住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地铁安检员,系管控人员筛查发现,7月30日采集鼻咽拭子,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结果呈阳性。

  阳性感染者5,女,22岁,居住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地铁安检员,系管控人员筛查发现,7月30日采集鼻咽拭子,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结果呈阳性。

  目前,5名阳性感染者已转至市定点医院,相关区指挥部、疾控部门正组织进一步排查、追踪、管控相关风险人员。

  目前天津市部分地铁站点已关停。疾控部门提醒市民,一旦接收到风险提示短信或发现“健康码”码色调整,要立即向街道(社区)报备,并严格按照短信提示健康管理要求配合落实。

  据@天津地铁运营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2022年7月30日17:00起,天津地铁6号线号线换乘站)、乐园道站、梅江会展中心站临时关闭。

  截至目前临时关闭的车站:地铁5、6号线文化中心站、肿瘤医院站,地铁6号线乐园道站、洞庭路站、解放南路站、梅江会展中心站、梅林路站。

  记者从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经多方流调,2022年7月29日新增的2例阳性感染者被隔离管控前活动轨迹基本确定,其中涉及到的主要区域和场所予以公布。

  13:50-14:30 地铁6号线号线号线号线(梅林路站-文化中心站-下瓦房站-营口道站-西康路站)

  17:30-18:10 地铁3号线号线号线号线(西康路站-营口道站-下瓦房站-文化中心站-渌水道站)

  天津市疾控部门提醒,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或辖区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验测试等各项防控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为严格排查新冠病毒感染者和潜在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和平区定于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在全区开展核算检验测试。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和平区全域居民(以居住地为准,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核酸检验测试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安排。

  1.采样前非必要不流动,在居住地保持原地相对静止。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居住地参加核酸检验测试的居民,请主动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报备。参加完筛查采样人员可安排必要的出行。

  (二)为提高核酸检验测试效率,保证扫描个人隐私信息准确,请使用电子设备“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后附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生成说明书)等有效证件,根据街道社区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参加核酸检验测试,避免人员聚集和在高温下长时间等待。老年人等不便自行操作手机生成“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的,可联系属地社区居委会提前生成。

  (三)请广大居民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积极努力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验测试、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中交叉感染。夏季筛查,注意防暑,照顾好老人、儿童、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五)48小时内(即7月29日、30日)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六)全区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市场主体要保证群众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验测试。各行业各部门要强化返岗前查验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制度,督促群众按要求主动参加筛查,实际做到“应检尽检”。

  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和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力支持!

  鉴于我市发现新的阳性感染者,为严格排查社会面新冠病毒隐匿感染者和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7月31日(周日)在全区范围开展核算检验测试。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河西区全域居民(以居住地为准,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核酸检验测试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安排。

  1. 严格相对静止。请检验测试范围内全体居民采样前务必在居住地保持相对静止。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居住地参加检测的请提前向社区报备。没有采样的居民不能离开小区,必须出行的配合做好查验工作。核酸结果出来前不要离开本市。

  2. 带好身份证明。核酸检验测试时,请携带“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倡导使用“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参加核酸检验测试(生成说明附后),老年人等不便自行操作手机生成“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的居民,可联系属地社区居委会制作生成。

  3. 确保应检尽检。请按照街道、社区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验测试,务必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属地街道、社区将同步开展“敲门行动”。曾经确诊或无症状痊愈人员主动向社区报备,等候检测通知。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居民请提前向社区报备,进行单人单管采样。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居民,暂不参加此次核酸检验测试。

  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核算检验测试的居民,“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完成核酸检测且结果呈阴性后转为“绿码”。

  4. 保持现场秩序。在核酸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不擅自进入采样现场的其他区域,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依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切勿在外聚集、逗留。夏季筛查,注意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5. 履行四方责任。请广大居民主动按时参加,积极努力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辖区内各用人单位,要积极落实防疫责任,确保本单位职工按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验测试;同时要坚决落实“大筛”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查验职责,确保职工持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到岗工作,无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人员不得返岗、返学。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落实核酸检验测试证明查验制度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验测试、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月30日我市发现新的阳性感染者,存在社会面传播风险,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排查社会面隐匿感染者和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南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7月31日6时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核酸检验测试。通告如下:

  7月31日(星期日)6时开始,12时前完成全部采样(具体时间以街道、社区通知为准)。

  南开区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外来人员、流动人员全部纳入),所有人员应筛尽筛,不漏一人。

  (一)采样前非必要不流动,在居住地保持原地相对静止。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居住地参加核酸检验测试的居民,请主动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报备。参加完筛查采样人员可安排必要的出行。

  (二)为提高核酸检测效率,保证扫描个人隐私信息准确,请使用电子设备“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后附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生成说明书)等有效证件,根据街道社区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参加核酸检验测试,避免人员聚集和在高温下长时间等待。老年人等不便自行操作手机生成“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的,可联系属地社区居委会提前生成。

  (三)请广大居民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积极努力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验测试、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交叉感染。夏季筛查,注意防暑,照顾好老人、儿童、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五)48小时内(即7月29日、30日)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六)全区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要保证群众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验测试。各行业各部门要强化返岗前查验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制度,督促群众按要求主动参加筛查,实际做到“应检尽检”。

  为科学高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格排查社会面隐匿感染者和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7月31日(周日)在全区范围开展核算检验测试。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1.河东区范围内全体人员(含常住居民、外来人员、流动人员)。核酸检验测试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部门本单位安排。

  2.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核酸检验测试,后续由属地街道安排补测。

  3.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含同户同室)、居家健康监测等纳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1.严格相对静止。请检验测试范围内全体人员采样前务必保持原地静止。已完成采样人员,可有序安排必要的出行,并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努力配合工作人员查验。

  2.带好身份证明。核酸检验测试时,请携带“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倡导使用“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参加核酸检验测试,老年人等不便自行操作手机生成“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的居民,可联系属地社区居委会制作生成。

  3.确保应检尽检。请按照街道、社区的组织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验测试,务必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或因其他极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验测试的人员,请提前主动通过报备二维备或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电话报备。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核酸检验测试的人员,“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完成核算检验测试且结果呈阴性后转为“绿码”。

  4.保持现场秩序。在核酸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不擅自进入采样现场的其他区域,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依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切勿在外聚集、逗留。夏季筛查,请关注天气情况,注意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5.履行四方责任。请广大市民认真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主动按时参加核酸检验测试,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全区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要保证群众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验测试。河东区范围内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责任,7月31日当天要做到所属员工完成核酸采样后返岗,8月1日要查验所属员工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验测试、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重视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为进一步严格排查和防范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河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7月31日(星期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核算检验测试。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7月31日(星期日)6时开始,12时前完成全部采样(具体时间以街道、社区通知为准)。

  集中隔离、居家管理、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出舱)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安排核酸检验测试。

  (一)全体居民采样前在居住地保持原地静止,按照街道、社区的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居住地参加检测的居民请提前向社区报备。参加完筛查采样人员可安排必要的出行,配合做好采样证明查验工作。

  (二)请居民朋友根据街道和社区的统一组织安排,使用电子设备“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后附生成说明书),也可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照社区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为尽早准确查询到核酸检验测试结果,倡导居民使用“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参加采样。

  (三)请居民朋友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采样过程中不要触碰采样台和采样台上的任何物品,避免聚集和交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夏季筛查,注意防暑,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各街道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妥善安排后续检测。

  (五)各街道、各单位务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务必保障群众必要紧急就医需要。疫情防控、核酸检验测试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街道、本单位工作安排,保障出行并及时检测。

  (六)辖区内各用人单位要积极落实防疫责任,通知全体人员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验测试;要强化核酸结果运用,坚决落实“大筛”核酸检验测试证明查验职责,确保职工持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到岗工作,无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人员不得返岗、返学。

  (七)请居民朋友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 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验测试, 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 谣,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算检验测试、扰乱秩序、瞒报、 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鉴于我市发现新的阳性感染者,存在社会面传播风险,需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加强阳性感染者的排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红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7月31日(星期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核酸检验测试。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7月31日6时起,请居住在我区的居民朋友,以及坐落在我区的各经营单位留守人员,采样前在居住地或工作地保持原地静止,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街道、社区的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验测试,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核酸结果出具前,请继续保持相对静止,非必要不出门,静待核算检验测试结果;如确需出行,可持已参与核酸检验测试的信息出入小区,采样信息可通过“津心办”客户端“核酸检测筛查采集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对于疫情防控、核酸采样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保障工作出行。

  (二)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努力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根据社区、网格员、网格小组长的组织安排,携带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为保证个人隐私信息登记准确,请使用电子设备“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参加核酸检验测试(扫描文末二维码生成),做到“一人一码”,老年人等不便自行操作的,可联系属地社区居委会提前生成并打印。

  (三)全区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要保证群众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验测试。各行业要强化返岗前查验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制度,督促群众按要求主动参加筛查。广大居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验测试、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参加核酸检验测试人员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不擅自进入采样现场的其他区域,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各采样场所设置绿色通道,天气炎热,照顾好随行的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采样完成后,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在小区内不要聚集。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暂不安排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按照社区通知时间参加后续检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织密筑牢防控网,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滨海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在部分区域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6时起,经开区微电子工业园区、保税区空港片区、高新区华苑片区的全体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采样前在居住地保持相对静止,按照属地统一安排部署,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参加完筛查采样人员可安排必要的出行,原则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本区域。

  二、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保证群众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测。各行业要强化返岗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制度,督促群众按要求主动参加筛查,真正做到“应检尽检”。

  三、对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人员,暂不安排参加此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对于疫情防控、核酸采样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保障工作出行。

  (二)请广大居民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请主动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以便及时安排补检。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将调整为“黄码”,完成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后转为“绿码”。

  (四)为提高核酸检测效率,保证扫描个人信息准确,请使用手机“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参加核酸检测,老年人等不便自行操作手机生成“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的,可联系属地社区居委会提前制作生成。

  (五)参加采样期间,请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夏季筛查,注意防暑,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避免人员聚集和在高温下长时间等待。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排查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7月31日(星期日)在全区范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务必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现通告如下:

  7月31日(星期日)6:00--12:00,具体时间以街镇社区通知为准。

  1.西青区全域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核酸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部门、本单位安排。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2. 常驻人员筛查当日在我市其他区居住的,需要在当日居住地进行采样。居住在其他区的通勤人员,需要在筛查当日的居住地进行采样。

  1.7月31日(星期日)6:00起,凡是居住在我区的群众,采样前在居住地保持原地静止,按照社区(村)的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采样后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外出,要出具核酸采样信息并做好登记。

  2.全区严格查验当日核酸采样情况,各社区(村)禁止未采样人员离开,各企事业单位、各公共场所禁止未采样人员进入,并督促其尽快采样。8月1日严格查验7月31日核酸阴性证明,阴性结果出具前不得返岗或进入各类公共场所。

  3.请广大居民提前生成个人信息二维码,没有智能手机的居民,请务必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避免人员聚集和在高温下长时间等待。

  4.参加采样期间,请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采样过程中不要触碰采样台和采样台上的任何物品,避免聚集和交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夏季筛查,请注意防暑,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5.各行业各单位及个人要强化“四方责任”落实。请广大居民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应检尽检”。请积极配合网格员做好信息核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核酸检测的,要如实说明原因并报备行程等相关信息,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鉴于我市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存在社会面传播风险,为进一步严格排查社会面新冠病毒隐匿感染者和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东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在全区范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东丽区辖区内全体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疫情防控、核酸采样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安排。

  1.采样前保持原地静止,按照区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街道、社区的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参加完筛查采样人员可安排必要的出行。没有采样的居民不能离开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当日必须出行的人员需配合单位及社区做好采样记录查验工作。核酸结果出来前不要离开本市。

  2.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保证群众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测。辖区内各用人单位,要积极落实防疫责任,确保本单位职工按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测。

  3.对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人员,暂不安排参加此次核酸检测,街道社区要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妥善安排后续检测。

  4.请广大群众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市场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落实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制度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请广大群众根据社区、网格员的组织安排,携带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避免人员聚集和在高温下长时间等待。

  6.参加采样期间,请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夏季筛查,注意防暑,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鉴于我市发现新的阳性感染者,为严格排查社会面新冠病毒隐匿感染者和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津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6时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津南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以居住地为准,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纳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一)核酸检测期间,凡是居住在我区的群众在居住地点保持原地相对静止,按照镇街(园区)的统筹部署和社区(村)、网格员、网格小组长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各镇街(园区)、社区(村)将同步开展“敲门行动”,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的群众,请提前扫描所在社区(村)提供的“不能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工作员信息采集”预约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对应界面进行登记,以便核查和补检。

  (二)前往核酸采样时,请携带手机、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为提高信息采集准确性和高效性,推荐使用“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老年人等不便自行操作手机居民,可提前联系属地社区(村)生成制作。采样时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采样过程中不要触碰采样台和采样台上的任何物品,避免聚集和交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夏季筛查,注意防暑,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三)采样完毕后,请尽快戴好口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依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居住地点。对于完成核酸采样的必要出行人员,要向社区(村)报备,并出示已参加核酸采样的信息后方可出行,采样信息可通过“津心办”客户端“核酸检验测试筛查采集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四)对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人员,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后,暂不参加本次核酸检验测试,按照镇街(园区)安排做好后续检测工作。

  (五)全面落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务必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7月31日6时前,各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各镇街(园区)要在小区出入口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查验、登记等管理措施,安排专人查验核查采样情况。公安机关要增加警力配备,加强交通管制。全区各级机关、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压实责任,核酸检验测试前,要督促本单位职工和本行业从业人员回到居住地或在必要的岗位工作地按时参加核酸检验测试,要强化返岗前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查验制度,对未持有7月31日核酸采样证明或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允许返岗,并立即报告所在镇街(园区)安排补检。疫情防控、核酸检验测试和社会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镇街(园区)、本单位安排,保障工作出行并及时参加检测。

  (六)请广大群众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验测试,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验测试的居民,“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完成核算检验测试且结果呈阴性后转为“绿码”。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验测试、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排查新冠病毒感染者和潜在传播风险,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北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7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纳管人员按照属地组织安排参与核酸检测。

  (一)核酸检测期间,请广大村(居)民在居住地保持原地静止,按照镇街统筹部署和村居组织安排,到指定地点及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核酸结果出具前,请继续保持相对静止,非必要不出门,静待核酸检测结果;如确需出行,可持已参与核酸检测的信息出入村居,采样信息可通过“津心办”客户端“核酸检测筛查采集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二)请广大村(居)民朋友根据村居的统一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使用手机“个人隐私信息登记二维码”参加核酸检测,确保“一人一码”,杜绝重复。老年人等不便自行操作的,可联系属地村居提前制作生成。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居民,不参加此次核酸检验测试,但需提前向村、社区进行备案。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居住地参加检测的请提前和村(社区)报备。

  (三)参加采样期间,请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夏季筛查,注意防暑,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四)请广大村(居)民主动按时参加,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保证群众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验测试;同时要强化返岗前查验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制度,确保职工持核酸检验测试阴性证明到岗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验测试、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请您全力配合核酸筛查工作,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衷心感谢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为进一步严格排查社会面新冠病毒 隐匿感染者和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蓟州区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验测试。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此次核酸检验测试。

  (一)核酸检验测试前,请广大居民在居住地保持原地相对静止,按照乡镇街统筹部署和村(社区)组织安排,到指定地点及时配合进行核酸检验测试。参加完筛查采样人员可安排必要的出行。

  (二)为了核酸筛查信息更准确,此次参加筛查的居民须全部使用二维码录入信息。请大家提前扫码登记,如果有不便申请的老人可由家属为其申请或联系村(社区)工作人员为其申请,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务必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验测试、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降低感染风险,再次向您强调:参加采样期间,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与人交谈,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采样过程中不要触碰采样台及采样台上任何物品,采样结束后尽快戴上口罩,迅速离开现场。夏季筛查,请注意防暑,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四)筛查期间,请广大居民尽可能避免前往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如确须前往,请主动按照目的地所在区要求,参加所在区的核酸筛查。

  夏日炎热,医务人员和志愿者仍然需要坚守核酸检验测试岗位,这份辛苦需要广大居民朋友的体谅,请您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全力配合核酸筛查工作,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