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1408号,以下简称《评价及考核办法》)、《关于做好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围绕资金保障、资金和项目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加减分指标等4个方面,聚焦17项指标,通过全面梳理、细致排查,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我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0万元。根据《霍邱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财预〔2022〕9号)文件,2022年县级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后称“衔接资金”)800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县级预算安排的衔接资金较上年没有减少,保持了上年度资金规模。
我县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要求,规范、科学、及时使用各级衔接资金。2022年我县共安排各级各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5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8239万元、省财政衔接资金12551万元、市财政衔接资金8753万元、县财政衔接资金8000万元),所有资金在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资金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批复到具体项目中。2022年在衔接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的过程中,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紧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工作任务,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脱贫人口(监测户)、“双基建设”落后地区及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围绕“138+N”“6969”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资源禀赋,重点支持一批特色产业。在上级资金到县后,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要求,对资金提出分配计划,乡村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到村、到户项目,经乡镇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后,统一提交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复,在批复后县、乡村及时开展公示公告,并开展项目实施。
为准确把握资金应用限制范围,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落实“负面清单”管理。2021年,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县民宗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发展中心联合印发《霍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农〔2021〕83号),对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支出、管理及监督进行了明确。2022年,制定并出台了《霍邱县财政局 霍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逐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农〔2022〕59号),对新形式下衔接资金在县内的分配与使用、资金支出范围、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一步明确。2022年我县坚持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全年安排各级衔接资金47543万元,全部按时、按规完成安排与拨付。延续脱贫攻坚期资金使用管理经验做法,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把准衔接资金投向,做到项目成熟一批,资金到位一批,防止出现资金闲置沉淀,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使用严格按照“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的要求匹配具体项目,确保中央、省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投入比例达到一定的要求且不低于上一年度。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我县严格按照《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建议》(皖扶办〔2018〕117号)文件要求,通过村申请、乡镇审核、主管部门复核,建立项目库,严格依照国家、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突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精准谋划项目,保持项目库建设总体稳定。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15号)文件要求,组织并且开展了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文件要求,2022年批复的165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部取自2022年项目库中,无衔接资金用于项目库外项目的情况。
围绕项目资金管理全周期,树立全过程绩效管理理念,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根据绩效管理工作流程,从项目入库起,实行绩效目标设定、审核、批复、监控、自评等闭环管理。每个入库项目均要求采集绩效目标,所有绩效目标一定要考虑项目的投入、产出、满意度等多项指标,所有指标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尽量定性,围绕合规性、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等方面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同时,严格要求项目牵头实施部门,按照不得擅自变更建设项目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要求实施项目。在项目建设前,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公示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要求牵头实施单位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在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自验合格后,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我县格外的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按照“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对项目实施情况做公示、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要求,对项目批复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告,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结果予以公开。对投资额较大的建设类、采购类、服务类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确保资金公开透明,使用规范。其中:资金分配结果和安排项目明细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下发批复,批复下达后根据相关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村级在村务公开栏张贴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均严格按照省项目库管理办法中“三公示一公告”的要求做公示公告,项目库经乡村公示无异议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十天,再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入库公告。此外,霍邱县严格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关于公示公告相关工作的要求,要求乡镇、村在接到批复的7日内务必对项目计划批复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要求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产金额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并要求保留文字、影像资料备案。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要对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公示,公示下沉到村组,公示公告内容有包括项目名称、资产金额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做公告公示,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每年12月底,乡、村两级对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做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有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联农带农机制实现情况等。所有公示公告必须包括公示公告单位、监督电线监督举报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所有村均建立了项目资金公示举报问题台账,且问题件件有落实、件件都公开。
(1)为加快各乡镇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推动衔接资金拨付。我县创新实施“点评”机制,倒逼乡镇工作开展。一是现场点评。成立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参加的常态化督导组,对当前阶段所有项目施工、资金拨付低于序时进度的乡镇进行全覆盖现场督导。督导采取查看项目工地、现场与施工负责人访谈、现场督促乡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方式开展,对项目牵头单位逐条、逐项点评存在的问题,形成《项目建设点评督办单》,明确督办要求,约定项目进度,并要求项目业主单位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二是会议点评。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调度会,先进乡镇交流经验,滞后乡镇表态发言,组长和副组长当场点评问题、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帮助各地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三是通报点评。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从5月份开始实行周通报、周调度,确保各关键时间节点衔接资金支出、项目建设进度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今年以来我县认真对照上级巡视、巡察、审计检查、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督查、检查、暗访、评估反馈问题,坚持照单全收、主动作为、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针对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压实了整改责任,通过全面盘点、对单销号,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我县2022年收到12317热线件,但针对有关政策咨询,严格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的要求,及时答疑解惑。
一是2022年全县各级下达衔接资金合计47543万元,实施村集体产业项目27个,其中衔接资金共19407.747879万元;产业奖补项目1个其中衔接资金5346.15091万元;高标准农田项目41个,其中衔接资金共9492.95万元;就业补助项目1个,其中衔接资金1097.2万元;农村道路项目92个,其中衔接资金共8357万元,农村危险房屋改造项目1个,其中衔接资金400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个,其中衔接资金2339.901211万元;雨露计划项目1个,其中衔接资金1102.05万元。合计实施项目165个,使用衔接资金共47543万元。截至2022年底,衔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2022年预算执行率达100%。二是2021年全县各级衔接资金下达46264万元,支出46264万元,资金支出率100%。三是我县不存在2年以上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1)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下达我县18239万元,用于产业12070万元,占比66.18%,超过《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规定产业55%的占比要求,且超过2021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
(2)2021年省级衔接资金下达我县12551万元,用于产业8931万元,占比71.15%,超过《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规定产业55%的占比要求,且超过2021年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
2022年,霍邱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项目实施及衔接资金拨付,为推动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从5月份开始实行周通报、周调度,每周印发《关于霍邱县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的通报》,逐乡镇、逐单位、逐项目通报进度,提出要求,不断传导压力,加快项目实施与资金拨付。截至7月中旬、10月中旬,全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均达到全省平均进度。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聚力做好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一定效果巩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对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持续加强跟踪监测,将关口前移,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困难户加强监测、提前介入、防止返贫致贫。将产业、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紧抓不放,强力推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不断强化项目管理,持续发挥资金效益,凝聚社会合力,持续深化帮扶成效。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增长,“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全县没有一户返贫致贫。今年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22元,预计全年增长10.7%;2022年度脱贫户人均纯收入14544元,同比增长14.6%,稳定超过农村居民收入增幅。
2022年全县共收到上级拨付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资金47543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8239万元、省财政衔接资金12551万元、市财政衔接资金8753万元、县级配套衔接资金8000万元),共安排衔接资金项目165个。
经过多轮自查以及排查,并结合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等工作,摸清查实资产底数,全面落实确权登记。全县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44.38亿元,资产项目总数7692万个,其中:到户类扶贫资产项目1731个、3.61亿元;公益性扶贫资产项目4979个、35.68亿元;经营性扶贫资产项目982个、5.09亿元。目前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切实做好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规范整合程序,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保障我县乡村振兴资金需求,落实全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县财政局于2022年8月2日召开了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业务推进会,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等涉农资金使用部门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围绕资金整合原因、整合资金范围、整合资金使用方向、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做了专门培训。及时制定了2022年统筹整合试点实施方案及资金整合清单、项目任务清单、资金绩效清单并及时向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备案。
霍邱县2022年纳入整合资金规模为123242.58万元,计划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为62072万元,实际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为62072万元,实际整合资金规模占计划整合资金规模的100%。
2022年全县实际整合资金规模为62072万元,截止12月15日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56915.84万元,支出资金规模占实际整合资金规模的91.69%。
我县严格按照资金整合目录,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目标任务,坚持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把准资金投向,严格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制度,不存在资金用于负面清单、整合不到位、超范围整合以及干扰整合等相关问题。
(1)创新出台《霍邱县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三色预警、三单管理、三化目标、一专一牌”模式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以来,各级投入大量资金,在乡村建设了一批扶贫产业项目,在助力群众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很大作用。霍邱县紧盯经营性资产这一核心内容,建立健全了“三色预警、三单管理、三化目标、一专一牌”模式,持续发挥经营性资产作用,为群众增收提供持久动能。
“三色预警”明现状,推动经营性资产监管“可视化”。聚焦经营性资产19项关键要素,常态化开展清查核查活动,建立并完善了经营性资产管理电子台账,为监测预警系统搭建平台。建立“红、黄、绿”三色风险预警机制,按“运营合宜”“收益合理”“分配合规”三项指标对经营性资产做多元化的分析评价,并亮灯预警。对于挂“黄”“红”灯的经营性资产实行限期销号管理,督促产权所有人根据预警提示,核查运营情况,研判风险点,提出处理解决的建议。“三单管理”定职责,推动经营性资产管理“责任化”。落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考核清单。建立县直有关部门不定期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强化乡镇对经营性资产运营的监管职责,明确产权所有人监测预警处置第一责任人。建立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专班,对经营性资产运营全过程进行追踪、管理并更新电子台账。在每年开展的各类乡村振兴考核中增加经营性资产后续管理考核指标,对于年度考核结果靠前的,下一年度安排衔接资金建设项目时第一先考虑。“三化目标”保运营,推动经营性资产管理“全面化”。聚能收益最大化、聚力分配合理化、聚焦处置规范化。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各种手段,推动发挥经营性资产的带动作用和社会效益。对资产收益分配使用,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程序,确保收益分配程序规范、用途合理、效益精准。坚持按照“村集体申请、乡镇审核、县审批及公示公告”程序办理资产处置,压紧压实县、乡、村各级责任。“一专一牌”强保障,推动经营性资产管理“专业化”。安排副科级以上干部与经营性资产进行结对,帮助产权使用人强化管护运营、解决明显问题、抵御突发风险。在显著位置悬挂经营性资产永久性标识牌,通过永久性标识牌及时向群众公示公告资产运营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确保经营性资产在阳光下运行。
(2)创新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的实施方案》,规范分配经营性资产收益。
一是对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的资产收益进行规范合理的使用。资产收益只得用于①提取公积公益金(项目运行管护、村级公益事业)、②村级劳务补助、③困难群众救助、④小微奖补、⑤村集体经济发展、⑥其他几个国家及省级有关部门针对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有明确规定的,参照规定执行等6个方向。二是明确要求不得将收益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坚决杜绝简单发钱发物等“一分了之”现象。例如①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②修建楼堂馆所、③村部维修装修、④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⑤偿还债务和垫资等。三是规范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流程。结合实际,按照“村评议公示-镇审核公告-县级备案”的流程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建立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台账。每计划使用一笔经营性资产收益,需制定一个收益分配方案,并履行一套程序。收益实际使用后,及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四是明确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管理职责。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坚持“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原则。①资产确权的各镇、村为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管理责任主体。②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承担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资产管理的监督责任。③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以及各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县级监督检查职责。
(3)霍邱县制定“4个一”规范指导书,切实推动基层资金项目工作规范提质。
当前,随着衔接期的不断深入,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成为广大群众和各级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国家和省级从制度层面出台了《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从政策角度制定了《关于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每年通过《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保障了衔接资金的规范使用,不断强化了项目资产的后续管理。对资金项目而言,跟着时间的推移,形成资产项目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使用上的要求、负面清单越来越严、越多。特别是产业项目占比要求逐年提高,更看重提高经营性资产收益,更加聚集带农联农富农机制作用发挥、更加关注资产效益分配以及良性运营情况,而与此对应的是当前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都会存在“基层缺人”“工作缺管”“指导缺位”“配合缺少”的状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必须要用“器”来促进基层工作“技”的提升。霍邱县紧盯衔接资金分配、项目谋划、过程实施、后续管理全流程进行思考、梳理,形成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项目谋划、过程实施、后续管理流程及程序规范指导书》(以下简称“指导书”),通过“一个标准、一套模板”统一模式,指导基层更加规范开展扶贫及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书是各类资金项目全环节实施的“一本通”。指导书对各级、各类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规范性文件、流程资料做汇总,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形成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程序、资金分配、部门职责及项目实施、分项目操作程序规范、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多版块内容,变“零散化”“碎片化”工作要求为“系统化”“集成化”工作内容,有效解决资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工作要求多、内容落实散、部门涉及广的问题,为基层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了准确依据、明晰了规范路径、理清了系统思路。是各类资金项目全过程台账的“一账清”。指导书根据资金分配、项目谋划、过程实施、后续管理工作要求,对资金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台账的工作,做全面细致梳理,涵盖项目库谋划、资金项目实施、行业主管部门验收、资产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8大方面11项具体台账,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同时,变各类台账“个性化”“差异化”要求为“规范化”“统一化”模板,将零散的台账资料全面提质,实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标准规范,内容真实、全面系统。是各类资金项目全类目总结的“一册明”。指导书包含特色产业奖补、村集体产业、雨露计划资助、脱贫劳动者就业补贴、农村道路提升工程、危桥涵工程、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详细的细节内容,全方面展现了在实施以上项目过程中,如何全面、规范、细致地收集资料。同时,结合中央、省、市相关文件部署要求,指导书明确了各行业部门在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应该履行的职责。从行业部门管理“粗放化”转向职责履行“精准化”,将不同类别的项目精细化、闭环式管理。指导书还是各类资金项目全流程展现的“一图懂”。围绕资金分配、项目谋划、过程实施、后续管理工作流程,利用5张流程图全过程展现了项目实施、项目库建设、项目计划申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26项具体点位。变“节点化”“单一化”为“链条化”“多元化”,将原先文件中的“文字化”要求通过流程图“立体化”展现,让政策流程更加通俗易懂、政策标准更加清晰可见。
指导书的制作不单单是为基层工作提供模板,更主要的是通过细致、全面的梳理,把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立体化展现给基层干部,切实推动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质,各项政策要求落实落细,为实现衔接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坚实基础。
(4)建立“十个一”机制,逐步的提升资金效益,切实防范风险,优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机制
为推动衔接资金最大发挥效益,通过严格落实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衔接资金在管理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的指导不透彻、谋划不精准、审核不规范、推进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监测不及时、考核不严谨等问题,以及衍生出的各类风险隐患。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治顽疾、建机制、重长效”的总体原则,一直在优化全流程、各环节管理举措。
一本项目指南谋划到位。制定并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确保项目谋划到位。一套入库标准实施到位。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突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精准谋划项目。进一步规范项目入库程序,把受益对象多少、绩效目标高低、撬动社会资金(金融资本)规模大小、联农带农机制紧密情况作为检验项目质量的关键指标。一个专业团队审核到位。落实项目实施前联合会审制度,对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专业论证。一个联系机制保障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实施主体明确专人包保,对项目规划、资金筹措、施工进度、建设质量、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负责。一份作战计划指挥到位。对标对表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各项指标要求,对纳入年度实施项目进行挂图作战。一套责任落实追究到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监理、验收、管护等环节,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一项机制模式完善到位。持续推进“33311”模式实施,结合新政策、新要求,聚焦“千方百计盘活闲置资产、提质低效资产、壮大优质资产”,进一步创新经营性资产管理方式,压实主体责任,逐渐完备经营性扶贫及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33311”模式升级版。一份收益方案分配到位。坚守联农带农初心,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的实施方案》。一个处置办法管理到位。依法依规开展资产处置工作,制定《霍邱县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资产项目处置办法(试行)》,一套考核办法监督到位。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结果将作为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各地、各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霍邱县以“审”为保障,严把项目谋划关。一是审程序是否合规。对于未规范履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进入县乡村振兴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安排资金支持。二是审项目是不是满足要求。审项目是不是满足产业政策,是不是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设计,是不是满足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要求,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决定项目是否落地。三是审业主是不是具备条件。项目批复前,审查实施地是否做好供地保障、场地清障、水电接入等工作,项目施工地主要负责的人是不是签订项目实施承诺书,确保实施强各项准备工作到位。霍邱县以“评”为抓手,严把项目实施关。一是现场点评。成立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参加的督导组,对施工、资金拨付低于序时进度的项目实行常态化全覆盖现场督导,形成《项目建设点评督办单》。二是会议点评。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项目建设调度会,先进乡镇交流经验,后进乡镇表态发言,督查组组长和副组长当场点问题、提要求。三是通报点评。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周通报、月调度,不断传导压力。霍邱县以“效”为目标,严把项目管理关。一是保证经济效益。对建成后的生产经营项目实行“三色预警、三单管理、三化目标、一专一牌”模式,确保扶贫及衔接资金资产持续发挥效益。二是保证社会效益。注重项目联农带农富农作用,建成的各类资产项目,优先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收。三是保证群众效益。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聘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项目资产项目管护,利用经营性资产收益,持续补齐农村“双基”建设短板。
上述各项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情况,基础分满分100分,自评100分;机制创新自评加3分;合计自评103分。